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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(2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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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
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公告
﹝2022﹞23号
二、风险区划分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相关规定,经流行病学综合研判,阿里地区新增高风险区2个:噶尔县狮泉河镇退休一区,噶尔县狮泉河镇退休二区;新增中风险区2个: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东路蓬莱生态园,阿里地区智慧物流园区生活区(219国道旁)。调整后,全地区高风险区为6个、中风险区为8个。具体如下:(一)噶尔县:高风险区3个:1.噶尔县狮泉河镇中国人民银行阿里中支住宅小区19栋;2.噶尔县狮泉河镇退休一区;3.噶尔县狮泉河镇退休二区。中风险区3个:1.噶尔县狮泉河镇中国人民银行阿里中支住宅小区(除19栋外其他区域);2.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东路蓬莱生态园;3.阿里地区智慧物流园区生活区(219国道旁)(二)普兰县:高风险区3个:1.普兰县巴嘎乡;2.普兰县霍尔乡;3.普兰县普兰镇吉让社区贡嘎组。中风险区5个:1.普兰县电梯公寓;2.银城生态大酒店;3.普兰县普兰镇多油村;4.普兰县文广小区;5.普兰县保障小区二区。
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8月23日